摘要:網絡論文范文– 利用移動網絡建設好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問題。講述的是為了應對社會公眾對于移動性越來越強烈的追求,利用移動網絡建設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是與信息化、數字化時代相適應的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移動網絡帶來了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挑戰(zhàn)。
目前利用移動網絡建設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工作才剛剛起步,雖然我國在移動政府等方面的建設取得很大的進步,但是在利用移動網絡建設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方面依然存在一些問題有待解決和處理。
作者:劉慧 高靜學
關鍵詞: 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政府信息公開 移動網絡

(網絡論文)利用移動網絡建設好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問題(范文)
“互聯網日益成為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的先導力量,深刻改變著人們的生產生活,有力推動著社會發(fā)展”[1]。移動網絡的發(fā)展同樣推動著政府轉型,促進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建設與完善,這給我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既帶來創(chuàng)新性的發(fā)展又帶來亟待解決的問題。
因此,本文將基于理論基礎及現實的背景發(fā)展情況,對于移動網絡下的政府信息渠道進行分析研究,探討該渠道目前所存在的問題及相應的對策。
一、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概述
隨著移動互聯網在社會中的普遍應用,信息的獲取與傳播打破了時間和空間上的限制,公眾對于移動性與及時性的要求越來越高,這就推動了政府利用移動網絡建設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工作的進程。
1.移動網絡的內涵與特點。
移動互聯網(Mobile Internet,簡稱MI)是互聯網的技術、平臺、商業(yè)模式和應用與移動通信技術的結合[2]。移動網絡逐漸在國內外得到迅猛的發(fā)展,并逐步超越傳統(tǒng)形式的網絡社交,成為目前社會中更普遍、重要的社交方式。移動網絡最明顯的特點是可移動性,相對傳統(tǒng)的固定網絡而言,移動網絡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用戶不會受到空間和時間的限制。
另外,移動網絡還具有集成性特征,隨著移動通信技術的迅猛發(fā)展,移動終端從單純的通訊終端不斷集成其他功能,滿足用戶全方位的需求。
2.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概念。
自2008年我國公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起,對于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有了明確的規(guī)定,確立了各級政府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法定渠道。目前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主要有:政府新聞發(fā)布會、政府公報、政府網站、廣播、電視、報刊、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行政機關辦公場所等。
公眾在利用這些信息公開渠道獲取政府信息時要受到很大的時間和空間上的限制,這些渠道在實際應用過程中缺乏靈活性與及時性。移動網絡下的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主要有短信息通知、手機政府網站、政府公眾平臺和政府官方微博等。
移動網絡下的政府信息公開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在移動媒介上的延伸和擴展,是對傳統(tǒng)形式政府信息公開的一種補充和提升。
3.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的必要性。
互聯網技術在世界的迅猛發(fā)展在給公眾帶來了更大的便利與高效的同時,也帶來了“信息孤島”、“數據鴻溝”等信息時代的問題,使得不同地區(qū)的公眾在獲取信息的能力方面存在著落差和不平等,如果長時間的信息資源獲取不對等就會對社會的穩(wěn)定造成嚴重的影響。
截止到2017年底我國移動電話用戶總數達14.2億戶,移動電話用戶的普及率已達到102.5部/百人,手機上網流量達235億GB[3]。目前移動網絡已經滲透到公眾生活的方方面面,成為公眾生活的主流方式。也為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建設提供了社會基礎。
因此,無論是為了擴展政府信息的傳播范圍,還是順應時代的發(fā)展,進一步建設和完善移動網絡下的政府信息公開渠道都是十分必要的。
二、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存在的問題
我國建設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工作才剛剛起步,雖然已經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這些渠道在實際的應用、管理過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政府應對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度的剖析,并據此進行整改實現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進一步發(fā)展與完善。
1.信息公開立法滯后,缺乏統(tǒng)籌規(guī)劃與標準。
目前我國雖然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各地方政府也相應出臺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法規(guī)、條例,但是我國憲法中還未將網絡權利等方面的內容列為獨立條款,對于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缺乏具體的法律規(guī)范。

(網絡論文)利用移動網絡建設好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問題(范文)
另外,目前我國移動網絡下的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建設多是與第三方合作進行的,這些平臺之間通常相互獨立、缺少統(tǒng)籌規(guī)劃。國家對于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建設并未提出統(tǒng)一的標準,部分地方政府根據各自的經驗推進工作,這樣不利于公眾對于政府信息的獲取,也不利于國家的統(tǒng)一規(guī)范與管理。
2.移動網絡建設不平衡,加深數字鴻溝。
近年來我國的移動通訊事業(yè)雖然得到了迅猛的發(fā)展,但是同樣呈現出發(fā)展不均衡的態(tài)勢。截止至2017年年底,我國中、西、部地區(qū)移動互聯網接入流量分別達到121億GB,59.5億GB和64.9億GB,比上年分別增長了151%、154%和198.1%[3]。
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雖然中、西部尤其是西部地區(qū)移動網絡事業(yè)發(fā)展得迅速,但是相較于東部地區(qū)依然存在差距。甚至即使在同一地區(qū)移動網絡的建設也不能達到均衡的狀態(tài)。
這就使得部分地區(qū)由于移動事業(yè)發(fā)展的不均衡性,導致一些地區(qū)的公眾無法獲取到通過移動網絡進行傳播的信息,造成公眾間的數字鴻溝的加深,對于社會的公平和穩(wěn)定造成影響。
3.一些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缺乏安全保障,造成保密信息泄露。
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旨在為公眾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更便捷、及時、高效的服務。但是這有可能使得一些行政公務人員在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過程中由于過于追求時效性的結果,而忽略對于其所公開信息是否涉及政府保密信息的考慮,造成政府保密信息的泄露。
一些政府部門相對缺乏相關專業(yè)的人才,對于信息公開渠道的維護及保障工作可能存在漏洞,容易使政府相關的信息公開渠道受到攻擊。如果這些問題沒能得到有效的解決,就會對我國移動網絡下的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安全和穩(wěn)定造成問題。
三、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的對策
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建立是符合時代發(fā)展的創(chuàng)新性工作成果,對于促進政府轉型、增進政、民之間的交流具有重要的戰(zhàn)略意義。我國政府在實際工作中應進一步加強對于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的重視,切實解決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進一步完善。
1.加快信息公開立法進程,統(tǒng)籌規(guī)劃移動網絡信息公開渠道。
在“十九大報告”中,習總書記強調了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工作的進行,目前我國在政府信息公開及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方面缺乏相關專門的立法。在我國進行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建設過程中,部分移動服務平臺由企業(yè)主導建設,各平臺相互獨立、重復建設現象嚴重,缺乏統(tǒng)籌規(guī)劃[4],這對于系統(tǒng)地監(jiān)管這些平臺是一大障礙。
我國要想推進利用移動網絡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進一步的發(fā)展,必須及時出臺相關的法律文件,使得政府在信息公開工作中、在信息公開渠道建設、公開內容的審核等方面都能夠保證有法可依。對于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建設要進行統(tǒng)籌規(guī)劃、避免重復建立,造成資源浪費。
2.推進移動網絡的建設,擴大信息公開渠道的受眾。
隨著移動互聯網事業(yè)的不斷發(fā)展,雖然目前我國移動通訊用戶的使用數量逐年持續(xù)增加,但是仍有部分偏遠地區(qū)移動網絡沒有得到覆蓋,或者是信息技術存在缺陷。因此,國家應進一步推進移動網絡的建設工作,做好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擴大移動網絡的覆蓋面,保證移動網絡的穩(wěn)定性。
盡可能使所有公眾都能夠公平享有信息資源,打破數字鴻溝的存在,讓更多的人利用移動網絡獲得到政府信息、參與政府工作,提高公共的參政熱情,實現人民當家做主的社會主義政治本質。
3.明確信息保密與信息公開,做好信息公開渠道安全保障工作。
利用移動網絡進行政府信息公開能夠提高信息公布的及時性、時效性,以求盡快地為公眾提供政府最新的信息資源。政府在進行信息收集時應做好相關信息密級的劃分工作,在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不能一味追求時效性,而是應依據法律對于所公開的信息進行仔細審核,避免涉及政府保密信息造成信息泄露。

(網絡論文)利用移動網絡建設好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問題(范文)
政府還應該做好相關渠道的維護工作,保證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安全,防止黑客入侵造成政府信息的損毀與丟失。
目前,我國移動網絡下的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建設還處于初級階段,還有一些有待完善的方面,這將是一個長期的、動態(tài)的過程。雖然現今我國在此方面的工作初具成效,取得不錯的成果,但是相關法律法規(guī)、體系制度還未能建立健全,信息公開渠道缺乏統(tǒng)籌規(guī)劃,目前建設移動網絡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工作依然任重而道遠。
相信隨著信息科技的不斷發(fā)展及政府重視程度的不斷提高,建立完善的移動網絡下的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指日可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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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麗穎,王花蕾.國外“移動政府”建設經驗及對我國的啟示[J].信息化建設,2017(10):24-27.
[5]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R].國務院辦公廳,2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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